权利通知指引

    黑光网针对注册用户开放的相关板块,仅为黑光网的浏览、使用用户提供网络上传的空间和技术的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范围内,依照用户指令提供相关作品及信息的上传、存储、链接或搜索等服务。黑光网仅以普通非专业人士的角度对用户上传的作品尽合理的注意审核义务,黑光网对用户传输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为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可能涉嫌侵犯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信息,特制定本权力通知指引。如果您作为权利人发现有黑光网用户利用黑光网及其服务侵犯其合法权益时,您应事先向黑光网发出"权利通知",黑光网将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政府规范性文件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处理

具体措施和步骤如下:

一、权利通知
如果权利人认为网上上的某些内容涉嫌侵犯其的合法权益,可向黑光网发出书面权利通知书。权利通知书 须包含以下内容:
1、权利人主体信息及证明材料;
    (1)个人 :权利人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及邮箱、联系地址、身份证(中国公民)或护照(外国公民)的照片或扫描件等。
    (2)单位 :权利人的名称、住所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等。
    (3)代理人:除上述1)和2)中要求的权利人主体身份信息和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权利人签名或盖章的委托书及代理人主体身份信息和证明材料。
2、要求删除或者断开链接的侵权作品的准确名称和网络地址;
    (1)侵权作品的完整标题/名称和网络地址、所在位置描述等足以准确定位侵权内容的相关信息。
    (2)侵权作品内容侵犯的权利类型(如:信息网络传播权、名誉权、肖像权等)。
    (3)权利人需要明确要求断开链接的准确网络URL地址。
3、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
    (1)权利人的权属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机构颁发的ICP备案证明、著作权证书、商标证书、专利权证书、作品首次公开发表或发行日期证明材料、经权威机构签发的作品创作时间戳、及创作手稿等能证明权利人拥有相关权利的有效权属证明;如为授权取得,权利人还需提供完整的授权文件等。
    (2)侵权作品构成侵权的证明材料: 侵权作品内容构成对权利人版权、商标权或专利权等权利侵权的有效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对作品享有版权或依法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属证明,以及对涉嫌侵权作品侵权事实的举证。
4、通知书需由权利人或其合法授权人亲笔签名,若为单位则需加盖单位公章。
5、权利人应在通知书中保证:权利人在通知书中的陈述和所提供材料皆是真实、有效和合法的,保证承担和赔偿黑光网因根据权利人通知书对被通知内容进行处理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各种费用及律师费)。

二、反通知
黑光网根据权利人通知书删除相关链接或内容的,涉嫌侵权内容提供者(反通知人)收到黑光网转送的通知书后,认为其提供的作品并未侵犯他人权利的,可向黑光网提交书面反通知,要求恢复被删除的作品或被断开的作品链接。黑光网在收到反通知后,可以恢复被移除的内容,且依法对该恢复行为不承担法律责任。反通知书的内容包括:

1、反通知人主体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
    (1)个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及邮箱、联系地址、身份证(中国公民)或护照(外国公民)的照片或扫描件等。
    (2)单位:权利人的名称、住所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等。
    (3)反通知书需由权利人或其合法授权人亲笔签名,若为单位则需加盖单位公章。
2、要求恢复被删除或者被断开链接的作品或内容的准确名称和网络地址
    (1)反通知内容的完整标题/名称和网络地址、所在位置描述等足以准确定位侵权内容的相关信息。
    (2)反通知人需要明确要求恢复链接的准确网络地址。
3、不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机构颁发的ICP备案证明、著作权证书、商标证书、专利权证书、作品首次公开发表或发行日期证明材料、经权威机构签发的作品创作时间戳、及创作手稿等能证明权利人拥有相关权利的有效权属证明;如为授权取得,权利人还需提供完整的授权文件等。
4、反通知方的声明和保证
反通知人应保证反通知书中的陈述及提供的材料,均为真实、合法、有效,并保证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三、黑光网的处理
1、对权利通知的处理
    (1)黑光网收到权利人符合本指引要求的权利通知后,会尽快依法对被通知内容做删除或断开链接等处理。
    (2)对不符合本指引要求的权利通知,黑光网有权在权利人补正前暂不处理。
    (3)对于侵犯权利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通知,黑光网在进行处理的同时可依法将权利通知转送服务对象。
2、对反通知的处理
黑光网在收到反通知书后,有权恢复被删除的作品、应用或者被断开的链接,同时将反通知转送权利人,权利人不得再通知黑光网删除该作品、应用或者断开该链接。

四、注意事项
1、权利人应提供经签章或签名的书面通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确保权利人提供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黑光网认为必要时,可要求您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届时还请配合提供。
2、若权利人确有合理理由不能提供证明材料原件的,应提供其复印件(复印件上应有权利人签章或签名)。
3、若证明材料是在外国或港澳台地区形成的,应按照法律规定在所在国家或地区进行公证认证或其他法律要求的证明程序。
4、若权利人已经提起相关行政或司法争议解决程序的,请将通知书和相关受理证明、提交给争议解决机构的证据一并提交黑光网,这将有利于尽快处理。

五、通知方式
权利通知及反通知应将相关法律文件的电子版本(具体链接部分应可编辑可复制)发送到黑光网电子邮箱:348705441@qq.com。
也可将书面资料和联络方式快递发往以下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360号泰华大厦A7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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